【港事講場】別用「新聞自由」做藉口-香港商報
文|李哲 警方修訂《警察通例》的「傳媒代表」定義,引起反對派的激烈反應,批評是損害香港新聞自由,甚至說「香港新聞自由已死」云云。無疑,以上說法皆上綱上線,與實際情況明顯不符。 什麼是「新聞自由」
新聞自由的定義是?
1/1/2007 · 新聞自由可以容許我們對同樣的事務,作不同視角的觀察和結論。文化大革命是「形勢大好」,還是「形勢大壞」,這是由傳播媒介自行判斷。沒有新聞自由,傳媒便只能依絕對的權力作「形勢大好」的判斷,雖然事實上那是一場「形勢大壞」的「浩劫」。
張建宗︰警改傳媒定義無損基本法下的新聞自由
【Now新聞臺】警察通例修訂傳媒定義,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認為無損新聞自由。 張建宗在網誌撰文,指修訂是要讓前線人員更清楚識別正常採訪的記者,避免假借採訪為由的人刻意阻礙警方行動,亦讓警方在可行情況下,容許記者到封鎖區內特別位置採訪,強調對新聞工作者依法採訪毫無影響,警隊
修改傳媒定義無損新聞自由
· PDF 檔案修改傳媒定義無損新聞自由 張建宗:助警識別真記者免魚目混珠阻執法 A3 要聞 文匯 責任編輯:鄧逸明 00 Í9 @ hH9 S ÐH: 00 Í9 @ hH9 S ÐH: Ü O wR¹ £ b ßRº 張建宗強調,基本法第二十七條明確保 障香港的新聞自由,「特區政府一直
立新規治假記者亂象 更有效維護新聞自由
有攬炒派政客聲稱,基本法保障新聞自由,如果傳媒採訪因為有關修訂而受影響,相信做法會受到法律挑戰,又指即使有不符合警方新定義的傳媒
警通例改傳媒定義 不承認記協 掛鈎新聞處系統登記 8工會斥無異官 …
他強調新聞自由非由警方賜予,警方卻似乎藉修訂通例將新聞自由收歸。 他表示GNMIS名單由新聞處決定,「當權者可任意篩選傳媒」,如今通例的傳媒定義引用GNMIS名單,「被監察一方去限制監察者(記者)的定義,有角色衝突」,憂成為打壓新聞自由工具,儼如內地。
打壓新聞自由!港警將修訂記者定義 學生記者網媒料變「非法採訪 …
香港警方正式為記者定義劃線!香港警察公共關係科今天(22日)早上去信包括香港記者協會以內的4個媒體工會,稱「為協助前線人員執行職務,警方將修訂《警察通例》下媒體代表的定義」。在新修訂的定義下,香港媒體機構需登記政府新聞處新聞發佈系統(GNMIS),其記者才會被認可為「媒體
香港團體聯署譴責警改傳媒定義
香港團體聯署譴責警改傳媒定義 批做法打擊新聞自由 記協憂限制公眾知情權 2020年9月23日,立法會議員許智峯,毛孟靜昨日聯同一班地區人士召開
【警改傳媒定義】深夜發文稱不吐不快 林鄭:怎會是打壓新聞自由 …
警方將《警察通例》中「傳媒代表」的定義,修訂為已登記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的傳媒機構,當中不包括記協及攝影協會等會員證件,連日惹來
FPI 定義: 新聞自由國際-Free Press International
FPI = 新聞自由國際 正在查找FPI的一般定義?FPI表示新聞自由國際。我們很自豪地在最大的縮寫詞和首字母縮略詞資料庫中列出FPI的首字母縮略詞。下圖顯示了FPI在英語中的定義之一:新聞自由國際。您可以下載影像檔以列印或通過電子郵件,Facebook,Twitter
許智峯批警修訂傳媒代表定義損新聞自由
【Now新聞臺】民主黨許智峯批評警方修訂傳媒代表定義不合理,決定無經過討論及諮詢,損害新聞自由。經民聯的梁美芬就表示,市民希望對記者身分有更清晰的定義。 立法會議員(香港島)許智峯:「由行外人管行內人,將香港變成警察城市。今次修改把兩個傳媒機構證件排除之外,日後警方都
新聞界抗議警方強改傳媒定義|大紀元時報 香港|獨立敢言的良心 …
警方日前強行修改《警察通例》下「傳媒代表」的定義,拒絕再承認記協及攝記協會員證,變相由政府新聞處實行發牌制度,被指扼殺新聞自由。8間傳媒工會昨日舉行聯合記招嚴正抗議,要求警方撤銷有關修訂,停止設採訪區篩選傳媒。香港記者協會(記協)主席楊健興斥警方「視記者為敵人